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健康体检+危害申报+年度培训+健康管理+风险管控+无数次咨询---职业卫生全托管服务
毒理学检测 毒理检验对保证食物、化妆品和化学产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动物实验和对人的观察,阐明某一化学物的毒性及其潜在危害,以便为人类使用这些化学物质的安全性作出评价,为制订预防措施特别是卫生标准提供理论依据。
1、食品
2、保健品 急性毒性试验
鼠伤寒沙门氏菌/哺乳动物微粒体酶试验
小鼠睾丸染色体畸变试验
骨髓细胞微核试验
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小鼠精子畸形试验
体外哺乳类细胞(V79/HGPRT)基因突变试验
TK基因突变试验
30天和90 天喂养试验
致畸试验毒理学检验:
急性毒性试验
鼠伤寒沙门氏菌/哺乳动物微粒体酶试验
小鼠睾丸染色体畸变试验
骨髓细胞微核试验
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小鼠精子畸形试验
体外哺乳类细胞(V79/HGPRT)基因突变试验
TK基因突变试验
30天和90 天喂养试验
3、食品保健品功效实验 4、化妆品 功能学评价检验:
增强免疫力功能
辅助降血脂功能动物试验
辅助降血糖功能动物试验
抗氧化功能动物试验
缓解体力疲劳功能动物试验
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动物试验
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动物试验
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动物试验
通便功能动物试验急性经口、经皮毒性试验
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皮肤光毒性试验
鼠伤寒沙门氏菌/回复突变试验
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试验
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体内哺乳动物细胞微核试验
睾丸生殖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5、消毒剂 6、化学品 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皮肤刺激试验
急性眼刺激试验
阴道黏膜刺激试验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亚急性毒性试验
L5178Y 细胞基因突变试验
V79 细胞基因突变试验
体外细胞毒性试验
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小鼠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
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睾丸生殖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小鼠精子畸形试验
亚慢性毒性试验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皮肤致敏试验)
鼠伤寒沙门氏菌回复突变试验(Ames试验)
皮肤光毒性试验
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体内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体内哺乳动物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
哺乳动物精原细胞/初级精母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精子畸形试验
亚急性吸入(14/28天)毒性试验
亚急性经皮(21/28天)毒性试验
亚急性经口(28天)毒性试验
7、农药 8、一次性卫生用品 急性经口、经皮、吸入毒性试验
皮肤变态反应(致敏)试验
亚急性经口、经皮、吸入毒性试验
眼刺激试验
致突变试验
致畸试验
亚慢性毒性试验皮肤刺激试验
阴道粘膜刺激试验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9、医疗器械 10、肥料 体外细胞毒性试验
体外细胞毒性试验
11、涉水产品 12、其他产品毒性/安全性测试 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测试方案咨询
深圳市博瑞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项目及服务依据如下
序号
检测项目
检测依据
1
食品/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急性毒性试验 GB15193.3-2014
2
食品/细菌回复突变试验
鼠伤寒沙门氏菌哺乳动物微粒体酶试验 GB15193.4-2014
3
食品/哺乳动物红细胞微核试验
骨髓微核试验 GB15193.5-2014
4
食品//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GB 15193.6-2014
5
食品/小鼠精子畸形试验
小鼠精子畸形试验GB 15193.7-2003
6
食品/小鼠精原细胞或精母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小鼠睾丸染色体畸变试验GB 15193.8-2014
7
消毒产品皮肤刺激试验
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 [2002年版]
8
消毒产品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9
消毒产品急性眼刺激试验
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10
消毒产品小鼠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
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11
消毒产品小鼠精子畸形试验
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 [2002年版]
12
消毒产品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 [2002年版]
13
消毒产品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14
消毒产品阴道粘膜刺激试验
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15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GB 15979-2002 附录A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16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皮肤刺激试验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GB 15979-2002 附录A 皮肤刺激试验
17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阴道粘膜刺激试验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GB 15979-2002 附录A 阴道粘膜刺激试验
18
化学品急性经口试验
化学品 急性经口毒性试验方法 GB/T 21603-2008
19
化学品急性经口试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153-2004)《化学品测试导则》401
20
化学品急性经口试验
OECD Guidelines for the Testing of Chemicals 401
21
化学品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化学品 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GB/T 21606-2008
22
化学品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153-2004)《化学品测试导则》402
23
化学品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OECD Guidelines for the Testing of Chemicals 402
24
化学品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化学品急性吸入毒性试验方法 GB/T 21605-2008
25
化学品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153-2004)《化学品测试导则》403
26
化学品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OECD Guidelines for the Testing of Chemicals 403
27
化学品急性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化学品急性皮肤刺激/腐蚀性试验GB/T 21604-2008
28
化学品急性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153-2004)《化学品测试导则》404
29
化学品急性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OECD Guidelines for the Testing of Chemicals 404
30
化学品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化学品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GB/T 21609-2008
31
化学品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153-2004)《化学品测试导则》405
32
化学品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OECD Guidelines for the Testing of Chemicals 405
33
化学品亚急性经口(28天)毒性试验
化学品 啮齿动物28天重复剂量经口毒性试验方法GB/T 21752-2008
34
化学品亚急性经口(28天)毒性试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153-2004)《化学品测试导则》407
35
化学品亚急性经口(28天)毒性试验
OECD Guidelines for the Testing of Chemicals 407
36
化学品亚慢性经口(90天)毒性试验
化学品 啮齿类动物亚慢性经口毒性试验方法GB/T 21763-2008
37
化学品亚慢性经口(90天)毒性试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153-2004)《化学品测试导则》408
38
化学品亚慢性经口(90天)毒性试验
OECD Guidelines for the Testing of Chemicals 408
39
化学品哺乳动物红细胞微核试验
化学品 体内哺乳动物红细胞微核试验方法GB/T 21773-2008
40
化学品哺乳动物红细胞微核试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153-2004)《化学品测试导则》474
41
化学品哺乳动物红细胞微核试验
OECD Guidelines for the Testing of Chemicals 474
42
化学品鱼类急性毒性试验
化学品 鱼类急性毒性试验GB/T 27861-2011
43
化学品鱼类急性毒性试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153-2004)《化学品测试导则》203
44
化学品鱼类急性毒性试验
OECD Guideline for Testing of Chemicals203
45
化学品蚯蚓急性毒性试验
化学品蚯蚓急性毒性试验 GB/T 21809-2008
46
化学品蚯蚓急性毒性试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153-2004)《化学品测试导则>》205
47
化学品蚯蚓急性毒性试验
OECD Guideline for Testing of Chemicals 205
48
化学品鸟类日粮毒性试验
化学品鸟类日粮毒性试验 GB/T 21810-2008
49
化学品鸟类日粮毒性试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153-2004)《化学品测试导则》 207
50
化学品鸟类日粮毒性试验
OECD Guideline for Testing of Chemicals 207
毒理检测工作服务指南
1、工作服务范围
负责接受客户委托,对食品、消毒产品、一次性卫生用品、化学品等产品进行毒性检测和安全性评价工作。
2、样品送检程序
送样到本中心的检测服务科样品受理大厅→填写送检单→回送检单位盖上单位公章→凭已盖单位公章的送检单在规定的工作时限到接待送样的工作人员处领取检测报告书。
3、送检样品的要求
一般要求至少送两个完整而独立包装的样品(共500克或500毫升)。
4、送检与领取检测报告地址
本公司样品受理大厅。
5、联系电话与传真
电话:15710793046
(食品、化妆品、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等样品适用)
深圳市卫生检验中心
样品采集(送检)单
第 号
受 检 单 位
受检单位地址
电话
采样程序:CX22
是否给出卫生学评价:是 □ 否□
样品名称
采(送)样编号
商标
规格
数量
批号/生产日期
样品状态
采样地点
环 境 条 件
样品来源
生 产 厂 家(或代理单位)
送样目的
采(送)样日期
检验依据
是否同意使用非标准方法
同意□ 不同意□
采样程序
CX22
申请检验项目
采(接)样机构
采(接)样人签名
受检单位经办人签名
送检人:
样品管理经
办人签名
收样入库日期
年 月 日
接收时样品的情况
正常 □ 异常□
备 注
如检测项目需分包、提供测量不确定度以及其他补充说明时,请在备注中注明。
至少30个工作日后,凭单领取检验报告单。